2015-11-17 浏览量: 339
各相关高校:
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教育分会、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《关于评选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》要求,上海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14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博士/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;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,研究领域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范围的博士/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(包括高校辅导员博士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博士)。
二、评审标准与程序
1.评审标准请参照《关于评选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》(见附件)中有关要求。
2.各高校自行组织初评。上海市属高校评选推荐优秀博士论文、优秀硕士论文各1篇(无相关学科博士点无需申报优秀博士论文);教育部直属高校评选推荐优秀博士论文1篇,硕士论文2篇,总数不超过3篇。
3.在各高校初评基础上,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论文进行评审遴选并报送主办单位。
4.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评并确定最终入选名单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《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/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》(见附件);
2.《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/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》(见附件);
3.《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/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表》(见附件);
4.《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/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);
5.支撑材料:根据实际情况,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相关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以上材料各准备1份。
6.论文全文5份,其中匿名版1份,非匿名版4份。匿名版论文全文(包括封面和封底等各处)不能出现作者、导师和学校的信息。
四、截止时间
请各高校于2015年11月26日(星期四)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(中山西路1245弄1号两号楼316室)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eyuzhongxin@126.com。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车车;联系电话:62781150。
附件:《关于评选201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》
上海市教卫思研会
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
2015年11月16日